汕头市潮阳区城南2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汕府〔2016〕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汕头市潮阳区城南2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更好地开展评估工作,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公示,征求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汕头市潮阳区城南2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拟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主要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00MWp。项目场区分200MWp光伏发电区、110kV升压站区和储能区:光伏发电区主要位于城南街道口美村、棉城镇虾场,总占地面积约2655亩,拟选用570Wp/575Wp/580Wp规格双面双玻单晶硅N型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新建110kV升压站选址于光伏区西北侧地块内,总占地面积约8280平方米,新建2台容量为100MVA的主变压器,通过1回新建110kV架空线路送至110kV河溪变电站,送出线路总长约6公里;储能区布置在升压站北侧,总占地面积约3115平方米,共设8个储能模块。
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项目建成后供电于汕头电网,缓解汕头电网电量短缺情况。项目的开发建设不仅是汕头市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而且作为绿色电能,有利于缓解汕头电力工业的环境保护压力,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征询公众意见的重点是收集利益相关群体对项目的态度及相关诉求、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以及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竭诚欢迎广大公众发表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单位将收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5日)。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汕头市光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575657879
邮 箱:lijiahan_gdgt@163.com
2、项目评估单位: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13825876364
邮 箱:JWGSST@163.com
建设单位:汕头市光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评估单位: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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